陇南市西和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西和县人民政府批准,西和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下1处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西和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陇南市西和县汉源镇滨河西路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行政中心统办5号楼3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和县蒿林乡何山村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西和县蒿林乡何山村 面积:0.2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推断资源量为1505.53万立方米,可利用资源储量1001.18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1501米至 116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未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照《三合一》方案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恢复治理矿区地质环境及土地复垦。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5年 含基建期 起始价:135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凡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应当具有建筑石料矿开采、生产、销售等相关经营内容。2.有符合规定的采矿作业方式和作业工具。 3.申请人无违法开采记录,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具备开发该矿产资源及绿色矿山建设的必要条件,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5.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7月07日 挂牌时间:2023年07月07日—2023年07月21日 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有意竞买者于2023年6月8日起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陇南市西和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6月08日—2023年07月07日 申请报名方式:1.有意竞买者于2023年6月8日起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陇南市西和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 2.竞买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向西和县自然资源局咨询,自行现场踏勘。于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7月7日(工作日)持《陇南市西和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陇南市西和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申请确认表》《陇南市西和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承诺书》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向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相关材料,提出竞买申请。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出让采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有误差。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前应仔细阅读采矿权出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资料,详细了解矿山建设、开采、投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影响因素,做好现场调查,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竞得人须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及《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普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出让人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 《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西和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西和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6月0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