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文号 : 黄矿网发[2023]3号 )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9日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蕲春县狮子镇盘鹤垅矿区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黄矿网发[2023]3号),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人/竞得人名称: 蕲春县齐丰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场所: 蕲春县漕河镇李时珍大道交通运输局八至九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1263164735411 二、成交时间、地点时间: 2023-05-28 地点: 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 (出让人: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矿业权交易平台: 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 参与招标/拍卖的投标人/竞买人: 1 人)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蕲春县狮子镇盘鹤垅建筑用花岗岩矿 开采矿种: 建筑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 蕲春县漕河镇李时珍大道交通运输局八楼至九楼 面积: 0.204 平方千米,拐点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 矿区范围内保有建筑用花岗岩矿石资源量1209.80万立方米,其中控制资源量805.80万立方米,推断资源量404.00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320米至95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1209.80万立方米(折合3290.66万吨);设计损失量303.79万立方米(折合826.31万吨);采矿回采率95%;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860.71万立方米(折合2341.13万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无 拟出让年限: 9.11 年 起始价: 5114 万元 出让收益率: 0 %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成交价: 5114 万元 缴纳时间: 2023-05-22 缴纳方式: 一次性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的时限10个工作日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公示时间: 2023-06-01 至 2023-06-14 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异议人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七、其他内容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13-7229800 本公示在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门户网站、 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 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06-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