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县阿克托海南砂石料矿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交易公告 依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 一、出让人 名称:乌什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乌什县正义路党政综合办公区1区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乌什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乌什县正义路党政综合办公区1区(乌什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乌什县阿克托海南砂石料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矿区位于阿克苏地区乌什县城247°方向,直距约45km处,其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79°15′19.901″,北纬41°10′10.828″ 面积:0.3829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313.81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1440米至 +1417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及评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评审,并按规定计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3年 起始价:333.25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银行出具不低于400万元的资金证明。(三)由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五年内没有矿业权竞买违约证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四)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五)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七)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6月09日 挂牌时间:2023年06月09日—2023年06月25日 地点:乌什县正义路党政综合办公区1区(乌什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线上获取:登录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网上服务→公共资源交易→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aks.gov.cn)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2023年06月08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项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可登陆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网上服务→公共资源交易→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市场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矿权交易栏目,点击电子竞价公告,选择需要的标的物,上传竞买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竞买人声明》等附件。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资金证明;由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五年内没有矿业权竞买违约证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全部采取网上交易,竞买人的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以后的每次报价须高于当前的最高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为5万元或是5万元的整倍数。竞价规则如下: (一)竞价方式,竞价共分3个阶段: 1.挂牌竞价阶段。2023年6月9日至6月25日10:30,即自报名截止日之后的10个工作日。竞买人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此前最高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询问阶段。2023年6月25日10:30,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采矿权竞价系统进入4分钟询问期,若无竞买人继续参加竞价,则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采矿权的竞得人;若有除当前最高报价者外,还有继续竞价的,将转入延时阶段。当只有1家报价时,交易系统将不再进入询问期,采矿权直接成交。 3.延时阶段。由延时竞价(4分钟询问期)和若干个延时加价(4分钟)阶段组成。延时竞价时间设定为4分钟,4分钟届满系统进入延时加价阶段,每个延时加价阶段设置时间为4分钟,直至出现第一次4分钟无人加价,此前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采矿权的竞得人。 (二)报价规则。竞买人需按照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中相应采矿权的增价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报价高于前次报价即为有效报价,但不受上一竞买人报价倍数约束。 (三)竞买人参与延时竞价、延时加价的条件。在10个工作日挂牌竞价阶段内所有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延时竞价,未报价或报价无效的竞买人不能参加延时竞价。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申请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二)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具有较大投资风险,投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包括:1.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资源储量变化带来的风险。 2.“三线一单”环保法规政策调整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调整等法规、政策风险。 3.竞得人事先不了解、事后不执行地方政府贯彻执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按照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等,而引发的政策性投资的风险。 4.不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确保安全、环保投入,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要求,触及法规、政策风险。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交纳的保证金扣除,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5年内不得参与出让人组织的矿业权出让招、拍、挂活动: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的;2.竞得人未按《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3.竞得人未按照《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及服务费;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其他有关事项详见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告。(http://www.aks.gov.cn/) 本公告在乌什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乌什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乌什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5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