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巢湖市钱家山矿区深部及外围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配料用页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对安徽省巢湖市钱家山矿区深部及外围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配料用页岩矿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合肥市怀宁路1800号国土规划大厦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2588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巢湖市钱家山矿区深部及外围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配料用页岩矿 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地理位置:安徽省巢湖市散兵镇境内 面积:0.829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本次出让安徽省巢湖市钱家山矿区深部及外围水泥用灰岩矿资源量共计 7199.76万吨,其中:水泥用石灰岩3796.45 万吨,建筑石料用石灰岩538.93 万立方米(合 1467.07 万吨),水泥配料用页岩194.46 万吨;综合利用废石(主要做水泥配料用)1741.78 万吨。 开采标高: 151.3米至 25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得人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8.52年 含2个月基建期 起始价:2060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 (三)具备开发该矿产资源的必要条件,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四)竞买人须开立1亿元竞买银行保函(见索即付保函原件)或者缴纳1亿元竞买保证金。银行保函有效期自出函之日起12个月,保函受益人为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竞买保证金须缴纳至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证金专户,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名称: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6月08日 挂牌时间:2023年06月08日—2023年06月28日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2588号)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申请人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5月10日—2023年06月07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合肥市土地矿产交易管理中心现场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竞买申请人在报名申请期限内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两份);竞买保证金收据(保证金在截止时间前到帐的),或提交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全额保证金质押,简称“银行保函”)等材料办理竞买申请手续。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矿产资源出让报价增幅500万元或500万元的整数倍,在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无继续竞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挂牌期限截止仍有竞买人继续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发具有投资风险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调整的,采矿权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三)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需在环境保护、土地、林地、水务等相关手续的,应当及时依法办理。(四)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采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一经确认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通知竞得人在通知之日后20个工作日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竞得人未按时足额缴纳该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加收的滞纳金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二)本次出让矿区范围内原有一个采矿权(采矿权人为中材安徽水泥有限公司),巢湖市人民政府与中材安徽水泥有限公司已依法签订书面协议,整体收购中材安徽水泥有限公司采矿权内保有资源量。由巢湖市人民政府负责将本次出让的该采矿权外围水泥用石灰岩矿资源与该采矿权资源进行整合,整合后统一开发利用,颁发一个采矿许可证。(三)本次出让采矿权竞买报价采取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件、口头等报价方式,竞买申请人应全面仔细阅读《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了解矿业权详细情况和要求,竞买人如需到矿区现场踏勘,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四)其它未尽事宜及具体要求详见出让资料。(五)本次采矿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六)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http://www.mnr.gov.cn);2.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zrzyt.ah.gov.cn); 3.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rzyhghj.hefei.gov.cn); 4.安徽合肥公共资源土地市场网(http://ggzy.hefei.gov.cn/hftd)。 本公告在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05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