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采矿权出让网上挂牌公告 1.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后,通过“江西省税务局非税收入信息互联互通平台”,使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向柴桑区税务局自行申报并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成交金额的20%,余下的80%均分11年缴清,前十年每年7月30日之前向柴桑区税务局自行申报并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成交金额的7%,第十一年缴清余额。上述费用,采矿权人未按时足额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滞纳金。2.采矿权人应严格按照《朗山矿区三合一方案》和《朗山矿区开采加工项目规划方案》要求进行采矿作业和生产加工,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38号)文件要求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做好矿山开采“四定”(定界、定量、定时、定开采方式)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3.矿山企业必须按照《江西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21〕38号)要求,制定并提交《柴桑区朗山矿区绿色矿山规划》报主管部门审核,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过程中,依照《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赣自然资规〔2019〕2号)文件规定,设立矿山生态修复基金账户,按相关标准和要求计提生态修复基金,并按照《朗山矿区三合一方案》对矿区进行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4.矿山企业必须自费推行智慧矿山和智能管矿建设(与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柴桑分局自然资源智慧监管平台接通),构建数据存储与分析平台和矿山物联网平台,采用高效采矿技术、三维建模、智能管矿系统、一体化调度系统、安全监测系统、大数据采集系统、生产协同管控,做到理念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等方式方法,最终实现矿山的安全、绿色、高效开采。(详见《关于印发柴桑区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的通知》(柴府办发〔2023〕27号)) 一、出让人 名称: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柴桑区分局 场所:九江市柴桑区庐山北路8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网 场所:九江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柴桑区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朗山矿区位于狮子街道以西,东至朗山水库,南至朱家冲一带,西至新合镇址坊村林地,北至朗山村林地。 面积:1.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14350万吨 开采标高: 195.9米至 7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三合一方案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三合一方案治理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22.5年 起始价:3157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 (二)凡被列入公共资源和自然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 (三)资格审核采取资格后审,网上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入选人须持以下资料到交易机构进行资格审核: (四)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必须开立电子保函,方可参与网上竞买活动,电子保函的形式为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 (五)电子保函金额:竞买申请人须在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开立电子保函,该宗采矿权电子保函金额为壹亿贰仟万元整(大写)(¥12000万元),期限不少于6个月。具体办理条件及流程,竞买申请人可详见竞买申请订单、并咨询相关银行。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6月06日 挂牌时间:2023年06月06日—2023年06月20日 网上地址:https://zrzy.jxggzyjy.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根据《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统一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柴桑区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的通知》(柴府办发〔 2023〕27号)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5月06日—2023年06月16日 申请报名方式: 1、交易网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网(https://zrzy.jxggzyjy.cn); 2、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当取得有效的数字证书,方能参与网上申请和竞买活动,具体请登录江西省数字公司门户网站https://www.jxca.org.cn查询。 有关《采矿权出让网上挂牌须知》、具体要求及其他出让文件,请竞买申请人直接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查阅、下载。 3、竞买申请人须在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开立电子保函,期限不少于6个月。具体办理条件及流程,竞买申请人可详见竞买申请订单、并咨询相关银行。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境内企业法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⑵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⑶委托他人办理成交后续手续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⑷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网自动生成的《矿业权竞买申请书》、《矿业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矿业权交易服务费交纳通知书》、《电子保函(纸质版)》及矿业权交易服务费交纳凭证。 2、境外企业法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⑴商业登记证或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⑶委托他人办理成交手续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⑷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矿业权竞买申请书》、《矿业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矿业权交易服务费交纳通知书》、《电子保函(纸质版)》及矿业权交易服务费交纳凭证。 以上文件的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竞得入选人公章,另提交原件以供核实。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竞买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矿业权人应履行的义务及矿产勘查开发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以下风险而带来的损失: 1、竞买申请人未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勘查作业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 2、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的产业、环保规划调整等相关政策原因,采矿权必须终(中)止的。 3、新建矿山原则上正式投产后1年内须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 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网上交易结束,对竞价结果有异议的,经交易机构确认或认可后,应当暂缓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入选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竞得人所开具的电子保函确定的担保金额、不予返还,并将其纳入公共资源和自然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1、竞得入选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3、竞得人逾期未交纳或未全额交纳应缴出让收益和相关费用的; 4、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柴桑区分局门户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网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九江市自然资源柴桑区分局 2023年05月0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