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南桐镇石桥村水泥用石灰岩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采矿权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04月23日09时-2023年05月22日18时。本次采矿权公开出让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23年05月23日09时-2023年06月05日17时,具体方式详见《竞买须知》。本次公开出让的采矿权采用现场交易,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到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盛鸿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索取相关资料并进行报名。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松林路111号国能天街8号楼3楼工程及资源交易部,联系电话:(023)64183150,联系人:罗老师。 一、出让人 名称: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场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塔山路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盛鸿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场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松林路111号国能天街8号楼3楼工程及资源交易部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南桐镇石桥村水泥用石灰岩采矿权 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地理位置: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南桐镇石桥村 面积:0.398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1487.6万吨 开采标高: 590米至 344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本次出让采矿权范围包含已建矿山,不具备独立开采条件,竞得人必须利用已建矿山开采系统,包括场地、设备进行生产。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照《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矿山生态修复义务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2.6年 含基建期半年 起始价:6707.1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忘录或重庆市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采矿权出让的; 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5月23日 挂牌时间:2023年05月23日—2023年06月05日 地点: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松林路111号国能天街8号楼3楼工程及资源交易部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到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盛鸿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索取相关资料并进行报名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4月23日—2023年05月22日 申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主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伴生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2、本次出让采矿权范围包含已建矿山,不具备独立开采条件,竞得人必须利用已建矿山开采系统,包括场地、设备进行生产。竞买申请人须认真详读竞买须知,现场踏勘并详细了解出让范围及周边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的外部条件以及资产评估和其他权益补偿情况。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竟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公告须知、采矿权出让合同内容、资产评估及其他权益补偿额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3、根据出让前期报告等资料,本次出让矿区范围内控制资源储量5278.9万吨(水泥用石灰岩3706.3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1572.6万吨),其中原矿区范围内剩余资源量为3791.3万吨(水泥用石灰岩2794.6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996.7万吨);新增控制资源量1487.6万吨(水泥用石灰岩911.7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575.9万吨)。4、根据重庆能科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提交的《万盛经开区南桐镇石桥村水泥用石灰岩采矿权出让技术报告》,原采矿权剩余资源量3706.3万吨,未纳入本次公开出让。以本次矿业权交易日为基准日,由重庆能科工程勘察有限公司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再次到现场核实剩余资源量,其核实成果为最终的剩余资源量,最终的剩余资源量按实际成交价计算剩余资源总价值(核实工作经费由竞得人支付)。竞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后20日内,按原采矿权人实际购买单价(以当时购买签定的合同为准)计算剩余资源购买成本并支付给原采矿权人(收款单位:重庆市南桐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万盛支行,帐号:50001164100050003273),其开采权利归新竞得人所有。若原采矿权人竞得,可以不支付此费用。5、竞得人需在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另行支付原采矿权人固定资产市场评审价值共计79582.37万元(大写:柒亿玖仟伍佰捌拾贰万叁仟柒佰元整)至出让方指定账户(收款单位:重庆市南桐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万盛支行,帐号:50001164100050003273),出让方只开具收款收据。逾期未缴纳相关费用的,视为竞得人自愿放弃采矿权,不退还竞买保证金。若原采矿权人竞得,可以不支付此费用。6、本次采矿权出让起始底价包含该采矿权出让前期报告费用12.9万元。7、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照《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矿山生态修复义务。8、竞得人必须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在矿山建设投产前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的验收,逾期未验收视为违约,解除合同。9、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全额缴纳,收费标准按《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关于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盛鸿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万盛经开发改价发〔2022〕19号)执行。10、受让方产出的矿产品应优先考虑采用铁路运输。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盛鸿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在竞买过程中有以下情形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无条件放弃参与竞买的采矿权已交纳的保证金,如该宗采矿权在以后的公开交易后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差额部份由违约责任人赔偿,其行为将被列入失信惩戒备忘录。 1、竞得人拒签或未按本《采矿权竞买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竞买申请人违反法律法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正常交易秩序或骗取交易结果的;3、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骗取竞得资格的; 4、竞买申请人或竞得人有其他违背法律法规、《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的规定的行为。 5、竞得人未按本《采矿权竞买须知》、《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要求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他补偿费用;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盛鸿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04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