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乃县也格孜托别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阿勒泰地区鑫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木乃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对下列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一、出让人 名称:吉木乃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吉木乃县团结路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阿勒泰市团结南路1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木乃县也格孜托别建筑用砂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东经85°51′02.72″,北纬47°31′51.59″ 面积:0.066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26.28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812米至 803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本次出让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质可能与实际开采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经摘牌成交,买受人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依法从事采矿活动,做好安全生产、绿色矿山建设、环境保护、矿山和土地复垦等工作,合理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2.6年 起始价:35.11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新疆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生产加工建筑材料的法人机构,须满足正常经营一年以上,不接受联合体竞买。相关主管部门有其他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 1、近五年以来,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买人(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竞买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成交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 2、因不履行相应义务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解除《矿业权出让合同》的。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二)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和不良记录,并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记录。 (三)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期限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原件,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经资格审核合格并取得“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的竞买人可获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4月04日 挂牌时间:2023年04月04日—2023年05月05日 地点: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http://www.mnr.gov.cn/; 2. 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jaltggzy.gov.cn;3.《阿勒泰日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2023年05月05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出让采矿权竞买报价采取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件、口头等报价方式,竞买申请人应全面仔细阅读《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了解采矿权详细情况和要求。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取得“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的竞买申请人于北京时间2023年5月5日19:00前按出让标的项目概况金额缴纳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出具的凭证为准),保证金到账后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并获得竞买资格;于摘牌或竞价之前向阿勒泰地区鑫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挂牌文件。 八、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让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质可能与实际开采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经摘牌成交,买受人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矿产资源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存在不可预见风险,如果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环保、应急管理等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办理采矿证的,买受人自担风险。 (三)矿产资源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山林、草原、水、电、道路、环保及地面附着物搬迁等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自费解决。 (四)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出让人和代理机构予以澄清。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五年内不得参与县域内矿业权交易。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吉木乃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吉木乃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4月0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