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长兴县李家巷镇黄山新村集中安置点项目场平工程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矿业权交易规则》、《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6 号)、《浙江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浙土资发〔2013〕75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 一、出让人 名称: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楼3号楼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浙江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 场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省长兴县李家巷镇黄山新村集中安置点项目场平工程建筑用砂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 地理位置:长兴县李家巷镇 面积:0.234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建筑用砂岩、建筑石料用灰岩控制资源量91.05万立方米(238.37万吨),其中:建筑用砂岩控制资源量72.86万立方米(190.16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控制资源量18.19万立方米(48.21万吨);残坡积层剥离量61.58万立方米。场平工程需回填砂岩量约为0.49万m3(1.28万吨)。详见《长兴县李家巷镇黄山新村集中安置点项目场平工程建筑用石料(砂岩)矿地质勘查报告》。 开采标高: 27米至 8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东西宽600m,南北长620m,最高点位于东南部与新明华矿区的+25m处,最低点位于开挖区东北侧的+7.95m处。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完成清坡面积14000平方米,宕底平整22.19公顷,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采取永久性防治措施,是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工程量主要有坡脚挡墙,排水沟、边坡绿化、安全防护工程等生态修复工程。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建立专项基金账户,并按《浙江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计提基金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3年 起始价:388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具有营利法人资格。 2.列入地矿信用等级E级的,依法限制参与省内矿业权招拍挂活动列入地矿严重失信名单的,视为不具有承担省内矿业权招拍挂项目应具有的一般履约能力,不认定为适合投标人和竞买人。 3、采矿权竞得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当地成立全资子公司,并以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申领采矿许可证及办理相关手续。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4月26日 挂牌时间:2023年04月26日—2023年05月12日 网上地址:https://kyq.zjgtjy.cn/trade-engine/trade/index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挂牌文件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kyq.zjgtjy.cn/trade-engine/trade/index),选择拟竞买采矿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该采矿权相关资料。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4月26日—2023年05月11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在申请时无需缴纳竞买保证金,可自愿选择以银行保函方式参与竞买,并在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办妥金额为1200万元、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前述相关证明文件,由银行及时将相关证明文件信息传送至网上交易系统,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后,生成竞买资格,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相关参与方式均需以竞买申请人作为主体办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行使。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网上挂牌按下列规则确认成交结果: (1)网上挂牌截止,无人报价的,网上挂牌结束,网上挂牌不成交。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终止该宗矿业权的网上挂牌活动。 (2)网上无底价挂牌截止,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的,网上挂牌结束,该报价者为竞得人。 (3)网上有底价挂牌截止,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网上挂牌结束,报价不低于底价的,该竞买人为竞得人,否则不成交。 (4)网上无底价限时竞价结束,以当时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者为竞得人。 (5)网上有底价限时竞价结束,以当时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最终报价者为竞得人,否则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1、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应考察与踏勘,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后,慎重决策。 2、采矿权竞得人须在《浙江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上述矿区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工作,持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凭据、公示结果告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 3、采矿权人在开采前须向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手续,并按国家规定缴纳植被恢复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4、本采矿权终止后,采矿权人应在六个月内自行拆除矿区资产,无补偿。如未及时拆除,视为采矿权人违约。采矿权有效期未满,若因政策性关闭等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关闭矿山,不视为出让人违约,出让人应当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7〕3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关闭矿山企业缴纳矿业权价款退还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110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按剩余开采年限(或开采量)退还相对应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其他直接损失的补偿由采矿权人与相关方协商处理。采矿权人应按相关要求配合办理采矿权许可证注销手续。 5、采矿权人不得在矿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6、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请竞买人自行踏勘核实,费用自理。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3、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4、竞得人拒绝签订《浙江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的; 5、竞得人拒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 出现以上情形之一且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有权将该竞买人或竞得人列入地矿严重失信名单并标明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股东信息。完成信用修复前,5年内不得再次参与自然资源领域的交易活动。 出现以上情形之一或构成本《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违约的其他行为的,即视为竞买人违约,有权取消竞买人的竞得资格,解除成交确认书(若有)。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若有),对该采矿权另行组织出让,并要求其赔偿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成交价与该采矿权最终成交价的差额部分、重新出让所产出的全部费用等)。 若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隐瞒事实,恶意串通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等导致出让合同无效或撤销的,出让人有权按前款违约责任规定要求竞买人赔偿。若竞买人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浙江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3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