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三家子乡毛头坝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凌源市三家子乡毛头坝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位于凌源市三家子乡毛头坝村,面积共由31个拐点圈定7个采区,各采区位于凌源市三家子乡、乌兰白乡、瓦房店镇和松岭子镇,面积为0.8009平方公里。 一、出让人 名称:凌源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凌源市木兰山路5号自然资源大厦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电子服务平台) 场所:凌源市铁西二街2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凌源市三家子乡毛头坝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凌源市三家子乡毛头坝村 面积:0.8009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设计利用资源量1353.97万m3 开采标高: 880米至 84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已编制开发利用方案,总生产规模为110.0万m3/a。其中国丰采区生产规模为80.0万m3/a,其余采区均为5万m3/a。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正式投产一年内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110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 竞得人若为非本地注册企业,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个月内,在本地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全资子公司开发运营该矿山。(六)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七)竞买人须缴纳人民币捌佰捌拾万元整(小写:880.00万元)作为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应于2023年4 月26日至2023年5月11日11:00时(以实际到账为准)转入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交款人与竞买人必须一致(以银行对账单为准)。否则,报名无效。竞得者所交竞买保证金可等额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4月26日 挂牌时间:2023年04月26日—2023年05月11日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8:30至2023年5月11日11:00时止。(二)报名及报价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产权交易科。(三)竞买申请人需提交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单位法人代表证明或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7、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四)资格确认: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经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审核,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意向竞买人可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凭《受让登记表》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4月26日—2023年05月11日 申请报名方式:现场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出让采取电子竞价方式(电子竞价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https:// www.unibid.cn,操作程序详见朝阳市产权交易网站交易指南栏目)进行公开竞价,竞买人须自行在权益云设定登录账号及密码,账号及密码作为本次竞买的唯一合法报价资格,各竞买人应妥善保管。 (二)竞价分为两个报价阶段: 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自由报价阶段期限从挂牌当日开始,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竞买人可以对该采矿权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即为有效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竞价阶梯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此阶段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报价者即为该采矿权的竞得人,该采矿权的报价活动结束;如限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报价周期起点,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采矿权的竞得人,该采矿权的报价活动结束。 (三)挂牌成交后的竞得人持电子服务平台出具的竞价结果通知单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四)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五)竞得人按照《采矿权成交确认书》要求时限与凌源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一次性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书将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网上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人对该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三)竞得人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因地方规划、政策变化等,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不可预见的风险、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四)拟出让矿区范围已完成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矿产资源类型调查情况说明书》、《资产评估报告》等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由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备案,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对此,竞买申请人应知悉并自行评估和承担风险。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五)本次挂牌出让的仅为采矿权,不包含矿区范围的土地、山林等其他权利。竞买人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林权等问题须作充分了解,并自行协商解决征(租)地问题。采矿用地由竞得人自行与土地使用权业主协商,出让人不承担因无法使用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六)本次出让的仅为采矿权,开采该矿产资源除《采矿许可证》以外的其它行政许可和相关手续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申请办理。(七)在竞得的采矿权范围内,如发现其他矿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并补缴出让收益。(八)竞得人因采矿活动的实际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原时,须按有关规定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在矿山建设前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草原、林地、河道、水利设施、道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如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致使竞得人不能开采的,责任由竞得人承担。(九)一年内若因无法自行协商解决不能开采的,由竞得人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出让人有权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取消采矿权竞得人资格,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十)竞得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前须1个月内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同时依法依规办理林地、土地等手续,具备其他相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十一)竞买人必须按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矿山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矿山环境面貌、开发利用方式、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代化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等各方面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正常开采之日起1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十二)矿山开采及生产销售等配套设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文件规定,竞得人应自行评估投资费用。(十三)竞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备齐相关材料,向凌源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采矿权竞得人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出让的采矿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十四)矿产资源规划或产业政策调整对开采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的限制。(十五)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电子竞价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挂牌交易机构予以解释。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成交金额20%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的;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一、竞买保证金处理及价款交纳 出让成功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得方本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交至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交清所有款项后30日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未竞拍成功的意向竞买方持购买保证金收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办理退款手续,3个工作日内将竞买保证金无息返还。 二、其他需披露的事项1、申请购买人申报的全部资料必须用中文书写,否则,申报无效。2、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在办理权属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3、本次出让,竞买人须签订《辽宁省凌源市自然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须知》(在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产权交易科签订)。 4、竞买人应详细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现状及挂牌须知,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辽宁省凌源市自然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须知解释权为凌源市自然资源局) 5、在上述期限内由于竞得人原因未签订合同的或竞得人未在规定日期内交清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视为竞得人自行放弃购买,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方有权将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另行出让,如再次出让价格低于此次成交价的,差额部分由原竞得方补足。 三、免责声明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与权益云交易平台部分免责: 1、竞买人应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至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如因相关资料未按时、未准确提交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 2、竞买人应及时将竞买保证金交纳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因竞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而导致竞买人注册账户未被激活而不能参与报价的。 3、竞买人应对自己的注册账户信息保密,并遵守《权益云交易平台使用规则》,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方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4、由于竞买方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交易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交易中断的。 6、本市场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市场网站进行公告。四、开户银行与联系方式户 名: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朝阳银行新华支行 账 号:033000120110100002271 收款单位: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报名地址: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产权交易科 联系电话:0421-6808006邮政编码:122500本公告在凌源市政府网站、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本公告在凌源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电子服务平台)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凌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03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