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铁列克提砂石料厂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裕民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塔城地区裕民县塔斯特西路25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场所:http://www.ggzy.xjtc.gov.cn/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裕民县铁列克提砂石料厂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裕民县铁列克提河以南,第九师161团风力发电以南1公里处 面积:0.147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66.92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六)具备与申请竞买矿种、规模相适应的实力条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4月25日 挂牌时间:2023年04月25日—2023年05月11日 网上地址: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xjtc.gov.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2023年04月24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根据新疆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xjtc.gov.cn/)下载中心,查看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流程操作手册。按照“塔城地区矿权线上竞买操作”的指引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上传资料。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件竞买人声明;竞买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有关事项告知及提示 (一)竞买申请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二)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具有较大投资风险,投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包括: 1.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资源储量变化带来的风险。2.“三线一单”环保法规政策调整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调整等法规、政策风险。 3.竞得人事先不了解、事后不执行地方政府贯彻执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按照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等,而引发的政策性投资的风险。 4.不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确保安全、环保投入,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要求,触及法规、政策风险。 (四)涉及原矿区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水、电、林、草等),由水利、电力、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给予协调解决。矿区涉及有关土地、草场、林地等占用、补偿审批、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有关手续的,由竞得人及时依法依规办理。 (五)竞得人按照《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及服务费后,缴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按照《拍卖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缴纳的保证金扣除,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5年内不得参与出让人组织的矿业权出让招、拍、挂活动: 1、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2、未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3、竞得人未按时缴纳交易服务费,未按照《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4、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七)竞买人应自觉遵守挂牌出让的有关规定,违反竞买规则和破坏竞买活动者,取消竞买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竞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后,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与裕民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价一次性缴清采矿权收益,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九)竞得人在办理采矿登记前须按有关规定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执行。 (十)外商投资的,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规定。-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申请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二)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具有较大投资风险,投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包括:1.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资源储量变化带来的风险。 2.“三线一单”环保法规政策调整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调整等法规、政策风险。 3.竞得人事先不了解、事后不执行地方政府贯彻执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按照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等,而引发的政策性投资的风险。 4.不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确保安全、环保投入,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要求,触及法规、政策风险。 (四)涉及原矿区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水、电、林、草等),由水利、电力、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给予协调解决。矿区涉及有关土地、草场、林地等占用、补偿审批、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有关手续的,由竞得人及时依法依规办理。 (五)竞得人按照《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及服务费后,缴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按照《拍卖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缴纳的保证金扣除,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5年内不得参与出让人组织的矿业权出让招、拍、挂活动: 1、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2、未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3、竞得人未按时缴纳交易服务费,未按照《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4、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七)竞买人应自觉遵守挂牌出让的有关规定,违反竞买规则和破坏竞买活动者,取消竞买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竞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后,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与裕民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价一次性缴清采矿权收益,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九)竞得人在办理采矿登记前须按有关规定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执行。 (十)外商投资的,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规定。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缴纳的保证金扣除,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5年内不得参与出让人组织的矿业权出让招、拍、挂活动: 1、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2、未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3、竞得人未按时缴纳交易服务费,未按照《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4、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裕民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裕民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3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