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罗云乡鱼亭子村檬子树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采矿权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12时-2023年4月26日12时。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12时-2023年5月12日12时,具体方式详见《竞买须知》。本次公开出让的采矿权采用现场交易,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到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索取相关资料并进行报名。地址: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联系电话:18623275921,联系人:祝老师。 本次公告同步发布的网站: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zrzyj.cq.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其他渠道http://www.mnr.gov.cn 。 备注: 一、序号FLGC202301 采矿权出让人: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重庆市涪陵区体育南路7号,联系人:游老师,联系电话:023-72279378。 二、保证金户名: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涪陵李渡新区支行分行账号:50050131004100001007。保证金户名: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涪陵分行营业部账号:123913111110401。 竞买保证金金额(万元):2600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12时。如成功竞得,已缴纳的保证金应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在出让合同签订后由竞得人向矿产资源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报,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缴纳相关费款;如未竞得,可在成交日之后1个工作日内在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一、出让人 名称: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场所:重庆市涪陵区体育南路7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场所: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涪陵区罗云乡鱼亭子村檬子树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涪陵区罗云镇鱼亭子村 面积:0.622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7820.1万吨 开采标高: 900米至 631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截止2022年9月30日,该宗采矿权新划定矿区内保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为8936.7万吨,除去原矿区已出让剩余资源1116.6万吨,本次公开出让资源储量为7820.1万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义务。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24年 起始价:25806.33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忘录或重庆市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采矿权出让的;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4月26日 挂牌时间:2023年04月26日—2023年05月12日 地点: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3月29日—2023年04月26日 申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申请人应持下列相应文件提出竞买、竞投申请。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不接受传真件、邮件、电子邮件等竞买申请,提交复印件的应于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对: 1、《竞买申请书》(原件1份)(附件一);2、《竞买承诺书》(原件1份)(附件二);3、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6、竞买申请人签署意见的《采矿权竞买须知》(原件1份)。7、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和固定资产转接保证金)缴款凭据(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 8、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固定资产权属所有人证明(原件1份)。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在挂牌期限内,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按交易部门通知要求填写报价单报价。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5)报价低于公告起始价的; (6)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3.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 4.主持人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若有)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2)最高挂牌价格低于底价(若有)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不成交。 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现场竞价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宗地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挂牌主持人介绍采矿权情况,并当场宣布出让地块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增价幅度等要求,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挂牌主持人有权根据竞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竞买人以举牌的方式应价,应价幅度不得低于挂牌主持人当时宣布的加价幅度,否则应价无效。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若有)的,挂牌主持人落槌表示现场竞价成交,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应价或出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挂牌出让底价(若有)者除外。 如在挂牌程序中,本采矿权因监管部门要求需终止交易行为的,在告知竞买申请人后,退还采矿权竞买申请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竞买须知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若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所需要件时进行安全、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成交处理。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在竞买过程中有以下情形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无条件放弃参与竞买的采矿权已交纳的保证金,其行为将被列入失信惩戒备忘录。 1、竞得人拒签或未按本《采矿权竞买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竞买申请人违反法律法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正常交易秩序或骗取交易结果的;3、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骗取竞得资格的; 4、竞买申请人或竞得人有其他违背法律法规、《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的规定的行为。 5、竞得人未按本《采矿权竞买须知》、《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要求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他补偿费用; (二)竞得人须按照出让公告、须知要求在取得成交确认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向出让方申请签订《重庆市采矿权出让合同》(详见附件)。若逾期未提交签订合同申请的,出让方将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竞买保证金总额的2‰扣收竞买保证金;超过6个月未提交签订合同申请或拒不签订《重庆市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出让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有权另行出让该宗采矿权。申请资料如下: 1、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申请书(原件1份);2、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复印件1份);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4、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5、法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6、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7、按照成交结果完善的《重庆市采矿权出让合同》签章件6份(原件)。 (三)竞买申请人或竞得人有充分理由证明其违约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一)该宗采矿权为已建矿山增划资源公开出让,竞得人必须利用已建矿山开采系统,包括场地、设备进行生产。竞买申请人须认真详读竞买须知,现场踏勘并详细了解出让范围及周边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工业广场、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的外部条件以及资产评估和其他权益补偿情况。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竟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公告须知、采矿权出让合同内容、资产评估及其他权益补偿额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截止2022年9月30日,原矿区范围内已出让剩余资源储量约1116.6万吨(最终以现场实际交接时,双方共同认定的储量或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核定的储量为准)。原矿区已出让剩余资源的价值按交付时剩余资源储量乘以本次挂牌出让的成交单价计算,已出让剩余资源价款于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给原采矿权人。 (三)原则上自采矿许可证发证之日起一年内投产,逾期投产的,除政府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外,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并重新公开出让。 (四)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义务。 (五)原采矿权人固定资产转接保证金交纳与规定: 1、该宗采矿权为已建矿山增划资源公开出让,新竞得人需对原采矿权人的固定资产进行转接。竞买申请人除须交纳竞买保证金外,在公告期截止前还须全额交纳原采矿权人的固定资产市场评审价值共计22241.55万元至固定资产转接保证金账户,到账后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作为报名材料之一。未按时到帐的,不予受理竞买报名资格(原采矿权人参与本次竞买需持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相关证明材料按竞买要求参与竞买)。 2、竞买申请人应于公告期截止之前,向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指定的唯一账户交纳原采矿权人固定资产转接保证金人民币22241.55万元(大写:贰亿贰仟贰佰肆拾壹万伍仟伍佰元整)。竞买申请人交款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帐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交纳原采矿权人固定资产转接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12:00。 固定资产转接保证金户名: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固定资产转接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重庆涪陵体育场支行固定资产转接保证金账号:110201386720 固定资产转接保证金账户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不接受现金或现金汇款(温馨提示:为避免因固定资产转接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竞买资格,建议您在固定资产转接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天之前交纳固定资产转接保证金。) 3、如成功竞得,在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由出让人协调新、旧采矿权人完成固定资产转接工作,将竞得人交纳的原采矿权人固定资产转接保证金支付给原采矿权人。如未竞得,未竞得人交纳的固定资产保证金在竞拍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本公告在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03月28日 | ||||||||||||||||||||||||||||||||||||||||||||||||||||||||||||||||||||||||||||||||||||||||||||||||